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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新技术需加强适用性

发布时间:2023-01-25 17:24:48      阅读量:



几年来,随着人们居住观念和居住需求的迅速变化,住宅建设中节能新技术的运用已成为房地产开发的一个主题,一批以高科技含量、高技术集成为支撑点的住宅应运而生。无论是地板、地热采暖,中水处理,还是太阳能、风能、地热等新能源以及各种新型建筑材料,多得甚至叫人有些眼花缭乱。但毋庸质疑的是,这些新技术的运用对于中国房地产业的成长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与促进作用。这样建设出来的住宅,一方面极大地改善了城市购房者的居住条件;另一方面,也从根本上更新了人们的居住观念,使人们能够以不同于以往的眼光去评判住宅品质。 
    然而,新技术在住宅建设中的运用也并非一帆风顺。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是没有解决好新技术水土不服的问题,未来应该从根本上让新技术更加适用。 
    以太阳能技术为例。虽然国家信息产业部明确规定,住宅建设中,应广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为广大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可是数年来,在实际推广过程中却遇到不少麻烦。比如不少文明小区明文规定:楼顶不可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理由是这将影响到小区整体美观。在这种情况下,居民选择了无奈的妥协,只好选用燃气或者电热水器。具体分析,目前的太阳能热水器的确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排列无序不美观、不利于楼顶安全维护等。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充分说明新技术为了获得生存权,完全有必要与建筑实现完美结合,否则,仅仅因美观问题就让推广受阻。 
    虽然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苛求新技术的运用不能出现任何偏差,但是,我们有理由要求在新技术运用过程中尽量减少偏差。那么,应该如何做? 
    首先,应该用宽容的态度对待已出现的技术问题。实际上,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使新技术进一步成熟并适应环境的过程,所以,应以积极的方式对待问题,而不应就此放弃新技术。这方面政府的引导作用不可低估,出台一些带有扶持性质的政策,足以使新技术找到发展空间。如地热采暖,为使这项技术更加适用于中国北方地区的水质状况,对出现的问题政府应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并对积极采用这项技术的开发商给予一定的补偿,也应该对购房人给予补偿。这样,研究者、技术应用者和技术使用者都会对新技术更有热情。 
    其次,严格审核新技术。住宅建设中的许多新技术都是“舶来品”,是国外的引进物。任何外来物都有一个适应期,可是使用者为了增加项目的“亮点”,并不考虑技术“本土化”问题,导致运用起来出现麻烦。为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应设立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对凡是运用于住宅建设的新技术,先请有关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这种方式避免新技术运用的盲目性,增加适用性,从而提高新技术运用的实际效益,降低成本。 
    最后,加强对实际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再好的产品如果不被正确使用,也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为了确保新技术取得实效,需要一批懂得如何装配新技术产品的工作者。这样的工作者只有通过严格的培训才能获得。因此,有计划地对建筑工人实施岗位培训、促使其持证上岗是不可忽视的课题。否则,无论说住宅建设中采用的新技术如何先进、科学,其功效恐怕也要大打折扣。